法律分析:无偿献血证是献血次数和献血数量的记录证明。只要一次性献血量符合最低标准200ml就可以获得,同时还有如下用处:
1、医疗用血后的血费报销;
2、用血紧张时优先用血的凭证;
3、到外地就医时用血享受当地用血待遇的凭证。
4、医疗用血后的血费报销。无偿献血证是奉献爱心的证明,是健康的储蓄(一个献血证相当于1200元人民币,献血1000毫升以下时,自己可以三倍报销医疗用血;献血1000毫升以上时,本人可无限量用血。父母、子女和配偶可以报销献血等量的医疗用血费用。
扩展资料:
参考资料: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第六条 国家机关、军队、社会团体、企业事业组织、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,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和本居民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。现役军人献血的动员和组织办法,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制定。对献血者,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,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。
一次性献血量符合最低标准200ml就可以获得国家颁发的无偿献血证。
第一次无偿献血需要满足条件如下:
1、年龄符合要求。献血者年龄应在18周岁-55周岁之间;
2、体重达标。成年男性体重>50kg、成年女性体重>45kg的人才能够献血,体重过轻者不建议献血;
3、血压正常。收缩压应在90mmHg-140mmHg,舒张压应在60mmHg-90mmHg,且脉压差应≥30mmHg;
4、各项化验结果正常。需保证身体健康,血常规、肝功能等临床检验结果需在正常范围内;
5、无传染病。各类慢性肝炎抗体、梅毒抗体、艾滋病抗体均为阴性者才能够献血;
6、另外拔牙或其他小手术后未满半个月、妇女月经期前后三天,感冒、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,也不应进行献血。
无偿献血奉献奖,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,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:
1、铜奖,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以上的献血者;
2、银奖,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以上的献血者;
3、金奖,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以上的献血者。
综上所述,无偿献血是指为拯救他人生命,志愿将自身的血液无私奉献给社会公益事业,而献血者不收取超过因献血发生必要的交通、误工等成本额度及报酬的行为。
法律依据:
《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》第十六条
无偿献血表彰奖励,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:
(一)个人、集体、省(市)和部队符合相应奖项获奖标准的,由个人、单位或当地采供血机构提交申请材料,并按照规定的表彰奖励权限上报地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、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;
(二)地市有关部门收集、审核、统计相关申请材料,对审核结果,在本地区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结束后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、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报送推荐材料;
(三)省级有关单位对各地市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,对初审确定的合格名单,在本省(区、市)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结束后向“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评定小组”报送推荐材料;
(四)“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评定小组”对各省级有关单位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,对复审确定的合格名单,以适当形式公示5个工作日。
